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产生、收集、处理、运输、贮存及处置等各个环节在设计和运行中的管理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燃料循环各阶段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也适用于同位素生产和应用中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
其他核设施及实践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亦应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GB 8703 辐射防护规定 GB 9133 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 GB 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 3 术语 3
1 放射性废物 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污染的,其放射性核素浓度或放射性活度水平大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且不进一步利用的任何物质
2 多重屏蔽 由两道或两道以上独立屏障组成的系统,以其延滞或阻止核素的迁移而将废物与人类环境相隔离
它包括废物体、容器、其他工程屏障、安放介质及其环境
3 废物管理 一切与放射性废物的产生、收集、处理、贮存、运输和处置有关的活动,包括操作运行和行政管理
4 废物处理 改变废物的性态以获得安全或经济效 益 的操作,包括净 化 、浓缩 、减 容、固 化 、包装 等
5 固 化 将废液 或其他形 态的废物转 化 成稳 定的固 体
6 废物体 废物的物理或化 学 的形 体( 例 如 水泥 固 化 体、玻 璃 固 化 体等) ,不包括包装 容器
7 标准容器 由国家标准规定的废物容器
8 包装 体 通 常 指 废物体及其包装 容器的总 称
9 低 于低 放的废物 放射性核素浓度或放射性比 活度水平比 低 放废物低 ,但 对 公 众 造 成的剂 量 高 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而需 要对 其进行相应的辐射安全管理的废物
低 于低 放的废物不属 于放射性废物
10 免管废物 其放射性对 任何公 众 造 成的剂 量 低 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以致 不需 要对 其进行辐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