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设备使用制度 1
使用前应详细了解机器的性能特点,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保证正确安全使用机器设备
开机前必须检查电源质量及设备外观是否正常,严禁机器带病使用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实保障机器安全运行及被检者的人身安全;严禁过载使用,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曝光
使用过程中要求谨慎细心,准确操作,不可粗枝大叶,草率从事
发现问题立即停止
对新上岗医技人员及进修、实习人员应先进行设备操作培训,由技师长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非本科室人员使用机器设备需经科主任同意,并有本科室技术人员在场,方可使用
机器设备开机后,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机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关机、关闭电源,及时向技术组长和科主任汇报,以便及时组织检修
病人检查结束后及时清理机器及机房的污物,保持机器整洁
每 日 记 录 机器设备的运行情 况
放射科医学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根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制定本科室医学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1、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医学影像设备,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2、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或者校准用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
4、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
5、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和出租
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制度 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规定,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监测,保证仪器设备的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2、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相关环境进行定期监测,以确保工作 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