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市 委 政 法 委 议 事 规 则 为 贯 彻 民 主 集 中 制 原 则 , 进 一 步 推 进 政 法 委 机 关 工 作 规 范 化 、制 度化 ,决策科学化 建设, 切实提高工 作 效率, 制 定本规 则
一、议事方式 1、市 委 政 法 委 讨论问题、研究工 作 , 根据工 作 实际需要, 采取召开各类会议 的方式进 行
即: (1)市 委 政 法 委 全体委 员会议 ; (2)市 委 政 法 委 联合办公会议 ; (3)市 委 政 法 委 书记办公会议 ; (4)市 委 政 法 委 机 关 办公会议
二、议题的提出 2、召集 议 事 由政 法 委 员会负责同志提出议 题
政 法 各部门或政 法 委 机关 需要讨论的议 题, 应事 前书面提交办公室, 由办公室提交政 法 委 书记或副书记确定
3、研究干部人事 问题和重大议 题, 应充分准备, 不能临时动议
4、议 题内容应打印成书面材料, 发出席会议 人员
5、议 事 应围绕议 题进 行, 一 般不改变议 题, 更不得空 谈 阔 论
三、议事的一般程序 6、坚 持 民 主 集 中 制 原 则 , 实行一 人一 票 表 决制 , 列 席全议 人员的意 见作 为 参 考
7、讨论重要问题, 要有 应出席会议 人员的三 分之 二 以 上 参 加
8、决定重要问题必 须 有 出席会议 人员的三 分之 二 以 上 同意 ;决定特 别重大的问题必 须 有 出席会议 人员的五 分之 四 以 上 同意
9、参 加 议 事 的人员应态 度明 朗 , 充分表 达 个 人的意 见
四、议定事项的落实 10、会议 通 过 的决议 , 应以 《 纪 要》 或其 他 形 式印发
由市 委 政 法 委 办 —2 — 公 室 或 有 关 单 位 承 办
11、议定的事项根据各单 位 的职责,归口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