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荆楚理工学院 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法(暂行) (征求意见稿) 为 落 实 我 校 “十二五”发展规划,实 施教师转型提升计划,加快师资队伍建设进程,培养学科(专业)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增进校 际间的学术交流,规范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派与管理工作,结合我 校 实 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接受单位的选择 1、接受单位必须是国内著名或相关学科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高等学校 (原则上应是“211”或“985”高校 )或科研院所。 2、接受学科必须与我 校 学科发展方向一致,与本人从事专业对口或相近。 3、导师学术造诣必须精深,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望。 二、资助访学的形式 1、教育部、省厅选派:指经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的并纳入当年教育部高等学校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或湖北省高校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国内访学研修形式。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研修经费由教育部、选派学校 、访问学者共同承担,省教育厅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研修经费由省教育厅、选派学校 、访问学者共同承担。 2、学校 选派:指学校 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及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而组织的由学校 资助进行国内访学研修的培训方式。 三、资助访学的时限 2 入 选 教 师 全 职 脱 产 参 与 访 学 高 校 的 教 学 科 研 活 动 , 完 成 访 学 计 划和 任 务 , 期 限 一 般 为 一 年 以 内 。 四 、选派访学的条件 1、 由 教 育 部 、 省 厅 选 派 的 访 学 教 师 , 必 须 具 备 《 高 等 学 校 青 年 骨干 教 师 国 内 访 问 学 者 项 目 实 施 办 法 》 或 《 湖 北 省 高 校 青 年 骨 干 教 师 国内 访 问 学 者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 中 规 定 的 选 派 条 件 , 具 体 方 案 见 教 育 部 高等 学 校 教 师 培 训 交 流 武 汉 中 心 、 省 教 育 厅 网 站 或 我 校 人 力 资 源 部 网页 。 2、 由 学 校 选 派 的 访 学 教 师 , 须 在 我 校 从 事 教 学 、 科 研 工 作 满5年 ; 须 在 45 周 岁 以 下 且 在 编 在 岗 ; 近 两 年 考 核 合 格 及 以 上 ; 近 三 年内 无 国 内 外 进 修 、 访 学 及 其 他 外 出 合 作 交 流 经 历 , 并 具 备 以 下 基 本 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