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教师宿舍管理制度【篇 1】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
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
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2、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3、保持室内整洁
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学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4、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
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 损坏 的要按 照 有 关规 定赔 偿
6、不准 在 宿舍内惹 事 生非 ,寻 衅 滋 事 ,留 宿外 人,大 声 吼 叫 ,酗 酒 ,赌 博等影 响 宿舍区 正常生活和学习 秩 序
7、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师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白天禁止使用电热毯、以免因用电负荷过大损坏电路和控制设备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
宿舍内严禁点蜡烛
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
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10、住校教师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12、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 续
教师宿舍管理制度【篇 2】 为 加强教师宿舍管 理,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