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辉英华学校 莱辉英华教师考核奖罚制度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办公秩序,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奖惩制度如下: 一. 惩罚制度: 目的:促进学校各项制度更好的执行,严肃工作纪律
每月根据制度对教师实施考评管理,对违纪教师进行相应惩罚,惩处办法中所扣罚的罚款数目,奖励给本期优秀教师和获奖教师,由校长和主任审批后方可实施
1 、凡是在教学过程中,违反教学管理规章,造成教学任务差错导致学生及家长投诉和学员流失的,初次提出警告并处最高扣月基本工资 5 0 %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换教师
2 、在工作过程中,凡是出现工作消极、敷衍了事、工作质量低、不负责任者,初次进行口头警告批评,屡教不改者,处最低扣月基本工资 2 0 %罚款或撤换教师
3 、在工作中不听从领导,一意孤行,没有按规定及时完成工作并造成工作失误和延误工作的初次提出警告或处最低 5 0 元罚款,屡教不改情结严重的撤换教师
4 、在工作中不尊重领导,不尊重同事,包庇其他员工弄虚作假,缺乏亲和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的,进行严重警告和批评教育或扣月基本工资 1 0 %,情结严重的撤换教师
5 、定期检查课堂情况和备课记录,凡是教学资料缺项或质量较低者,口头警告并扣最低 5 0 元罚款
6 、教师迟到、早退、矿工、脱岗按照考勤管理违纪规定实施,因个人违纪造成工作失误的,处最低 2 0 元罚款,情结严重的,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处最低 1 0 0 元罚款或撤换教师;并扣除当天工资和全部奖金
7 、教师在课程期间必须确保上课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按《请假制度》进行请假
请假者须提前一天向相关领导提出申请
没有课程安排情况下请假扣除当天工资,有课程安排扣除当天双倍工资,虚构请假,,口头警告并扣除当天双倍工资
8 、人为损坏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除照价赔偿外,处以 2 0 -1 0 0 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