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损坏险条款及解释 机器损坏险条款及解释 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机器及附属设备因下列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解释】构成机器损坏险的保险责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事故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不论事故是否延续至保险期限之外
2、必须是保险单明细表的机器其附属设备的损失
3、必须是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所致的损失
“突然的”是指意外的非逐渐变化的
“不可预料的”是指理智的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依据其当时的技术水平不能发现的或预计的
“意外事故”是指突发的,被保险人难以预测或难以控制的事故
保险事故可能是一次事故,也可能是一次事故引起的一系列事故,也可能是多个事故同时发生,判断时需根据近因原则准确界定
4、必须是当时的、构成了实际的物质损失的事故
5、构成该保险责任的必须是意外事故,所有的自然灾害像洪水、暴风雨、严寒都是除外的,抢劫、盗窃不属于机器损坏保险的责任
机器损坏保险条款中指明的“责任范围”有五条: (一)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 、铸 造和 原材料缺 陷 ; 【解释】“错误 ”是指应 该按规定做 好 的事情 而没 有做 好
“缺 陷 ”是指材 料、设备的质量 、工 艺 水平未达 到 规定的标 准
本条承 保被保险机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过 程 中遗 留 的错误 或缺 陷 ,而 以被保险人的当时的技术水平未 能发现,致使 机器设备在运 行 过 程 中由此 造成的损失
就 责任而 言 ,该损失属设计人、供货 人、安装人的责任,被保险人应 按有关 合 同或法律 向 责任方 直 接 索 赔
如 被保险人已 丧 失索 赔时效或索 赔资 格 或由 于其他 原因无 法 索 赔的,保险公司应 首 先 赔付 被保险人,然后 设法 向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