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村企合作开发土地项目合同(样板) 甲方: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新塘黄埔经济联合社 乙方:竞得人 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合理开发村组土地资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拟甲方出地、乙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本着互惠互利、公开平等、真诚合作的原则,在事先征得甲方户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前提下,经多次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土地概况 1、项目土地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岭湖地段,总面积 29615 平方米,土地为征地留用地,土地证号为粤( 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 3045884 号。甲方作为经济联合社,下辖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新塘村龙合、曾屋、大屋、黄屋、老围、周肖屋6 个经济合作社,项目土地权益由上述6 个经济合作社按照村民户数共同享有。 2、项目土地的具体界址、面积、用地性质均以 办 证后 国 土部 门 出具的红 线 图 及 相 关文件 标 示 的面积及 位置 为准 。 3、项目土地由乙方自行清 场 ,由此 产生 的费 用由乙方承 担 。 第二 条 合作方案 ( 一)合作模 式 双方一致 同意 采 取 村企合作方式 开发项目土地,甲方负 责 按土地现 状 提供项目土地,甲方将 项目土地使 用权委 托 交 易 机 构 挂 牌 转 让 ,乙方摘 牌 竞得项目土地后 负 责 提供整 个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在项目开发建设完 成后 ,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 定 的比 例 分 配 项目房产,项目开发盈 亏 与 甲方无 关。 ( 二 )项目资金投 入 1、乙方负 责 提供整 个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包 括 但 不限 于:地上建筑 物 ,附 着物 的拆迁 补 偿 费 用、项目土地委 托 挂 牌 和 摘 牌 的费 用、项目土地办 证过户至 项目公司 名 下的税 费 、项目规划 、设计 、报 建的费 用、项目的全 部 建安 费 用、项目验 收 、确 权至 村民名 下等一切 开发建设费 用和 项目建设过程 中 增 容 部 分 的土地出让 金、地下车 位补 缴 的土地出让 金( 如有) 2 由乙方承担。 2、项目土地竞买时乙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土地成交价款在扣除政府职能部门收取的地价款、税费后剩余款项拨付给甲方。 (三)分配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取得首期预售许可证时,按照总建筑面积 71076 平方米的28%比例分配给甲方,甲方可分得总建筑面积 19901.28 平方米,其中商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