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预防各部门、单位、各级、各岗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定期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应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企业从业人员(含临时用工)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并有记录备查。确保安全投入,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并和生产规模相适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应急救援人员、义务消防队员。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所有危险、有害场所均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指示危险点、危险事项、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程序和方法。危险源的隐患及处理:在操作、运输过程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操作工或检查人员会同责任人确认后,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处理。如操作工与责任人不能处理的,报班组长,班组长仍不能处理的,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召集相关人员制定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1.1、对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厂区内设置室外消火栓,生产区内根据物料化学性质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⑴ 厂房内的管理。为使火灾危险程度降至最低,应根据废品(垃圾)产生的速度定期清理,应设置专用的、不易燃垃圾收集容器。管理部门应有效并迅速处理可燃垃圾及其他碎片。不能阻塞走廊通道、安全出口、应急设施等。⑵ 用电管理。所有电线应规格正确、足够绝缘、正确连接而且不邻近有害物。所有电线应安装正确并有足够支撑与保护,以防绊脚、碰头、或正常操作设备时绊倒。所有电气设备的线路应有接地或可靠绝缘措施。磨损或裸露的电线均不得使用。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及维修并保存记录。应使用有资格的电工进行检查与维修电力系统。只能使用合格的电气设施、插头、短路器和其他电气设备。禁止使用不适当的临时接线(如线裸露等)。维护好避雷系统,免遭雷击事故。1.2、对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进餐、喝水或入厕前后应洗手。按说明使用、维护和保存所有个人防护装备。在生产工人及成品仓库的工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防护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进入车间前要及时穿戴防护用具,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出入。,定期检查身体,发生异常立即停止工作。1.3 重点安全控制点的监控网络和防范措施建立了完善的对重点安全控制点、设备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