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意向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市签订:甲方:市区人民政府地址:联系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甲、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省、市有关规定,就乙方拟在市竞买项目土地和开发建设事宜,达成如下意向协议:项目预选地块基本情况一项目预选地块基本情况1•项目地块位于市区,东至、西至路、南至,北至,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具体位置和范围详见附件用地红线图。2.项目土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用地性质为,容积率不大于,建筑密度不大于%,绿化率不小于%,最终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二、拟投资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2. 项目描述:3. 拟投资地块由乙方竞买和开发建设,竞买成功后由乙方成立项目公司,作为开发主体进行开发建设。三、预选地块宗地出让细则1.甲方确保地块可整体规划,统一挂牌,宗地划分细则及挂牌方案于土地挂牌公示前,由甲方国土及规划部门按照以下约定依法确定。(1)各地块的规划技术指标符合本协议的规定,但经双方确认可根据宗地划分及项目情况进行局部调整;(2)各地块的挂牌综合地价底价为不超过人民币万/亩(或楼面地价不超过元/平方米);超出上述底价乙方有权放弃竞买,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土地竞买资格为:【根据乙方实际情况设置】。(4)土地价款分为两次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支付土地成交总价款的%,土地成交总价款剩余%在天内付清,如分期交地,则分期支付土地价款。【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宗地划分细则、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挂牌价格,甲、乙双方于土地挂牌出让公示前日内沟通协商,根据甲方的现实条件和乙方的要求及相关规定进行挂牌出让。以上地块面积最终以勘测部门实际测量数据为准。如宗地挂牌公示的宗地划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挂牌价格与各方协商的方案有较大差异的,乙方有权视情况不参加摘牌或不摘牌,此种情况下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甲方促成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如因为拆迁等原因造成不能一次性挂牌的,应在确保项目能够整体规划开发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以分期出让,分期出让须确保设定排他条件排除其他方竞争,确保乙方竞得该宗地全部地块。具体事宜以双方另行签署的补充协议约定为准。3.在项目地块满足本协议规定前提下,乙方应参加项目预选地块的挂牌竞买。在乙方成功竞买项目地块后,甲方应确保国土部门可与项目公司单独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项目公司的要求分地块单独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1.项目预选地块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