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2015 年 4 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推进信息化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以“支撑新兴际华集团建设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著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大集团公司战略目标”为指导思想,遵循“集团统筹、板块负责”、“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管控、以我为主、外部为辅”基本原则。第三条信息化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化规划计划管理、信息化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网络管理、数据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信息标准管理、信息化考核与评价。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信息化管理工作。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及二级公司设立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首席信息官(CIO)担任。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一)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决策工作;(二)审议批准信息化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负责审查批准信息化重大建设项目和信息化投资协调信息化工作重大问题;(四)负责监督检查规划、计划的实施情况,指导信息化人才培训,培养及技术服务工作。首席信息官(CIO)全面行使领导小组管理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第六条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是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编制信息化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经费预算,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二)组织制订信息化管理制度和信息技术标准规范;(三)组织信息化总体规划实施,组织信息化项目技术方案审查,组织项目验收,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指导所属企业信息化建设;(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三纵平台项目的建设,推进跨业务领域的信息共享;(五)负责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六)组织信息技术交流和对外合作,以及信息化队伍建设。第七条集团公司或二级公司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设置信息技术公司,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按照集团公司需求进行自主软件的开发和实施工作;(二)信息化系统、数据中心及广域网的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三)负责集团公司数据库的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数据服务;(四)负责集团公司办公网络和用户桌面的运行维护;(五)参与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实施。信息技术公司成立前由信息化管理部门代为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