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教研实施细则 东尖山学校校本教研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改进和加强教研工作,建立以解决学校课程实施中所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以促进学生健康、主动地发展和教师专业化成长为宗旨的校本教研制度,规范学校教研活动,营造良好的教研文化,充分发挥学校的学习化组织功能,推动课程改革目标的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组织管理制度、教研活动制度、评价激励制度三部分。 第一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 组织管理机构以校为本的教研组织管理机构有校长、副校长、教务处、各学科教研组、等单位及相关人员组成,分层负责。 第二条 目标责任制度 1 、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责任: (1 )负责领导、部署和指导学校的校本教研工作; (2 )为拟定本教研方案指明方向,对校本教研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3 )指导、检查有关部门制订相关的制度和方法; (4 )深入教研组参加教研,检查指导教研工作; (5 )为校本教研工作提供政策和经费保障; (6 )审阅、审批各种教研(训)制度、方案、计划、报告等; (7 )做到“三个必须”(科组教研活动必须到位,重大实验课题必须亲自参与主持,校本研训必须亲自实施引领),“五个善于”(善于听、善于思、善于写、善于说、善于评)。 2 、教务处的责任: (1 )制订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 (2 )根据三级课程计划,制订本校教学计划,检查各年级执行情况; (3 )管理和指导各学科组和年级的常规教研(备课、上课、布置和批改作业、课外辅导、教学质量检测等)工作; (4 )与教研室联合组织教学开放周和教育教学表彰活动; (5 )加强与教研室的合作,共同承担教师专业成长的重任; (6 )与其他学校建立联系,加强校际交流。 3 、教科室的责任: (1 )根据学校要求和部署,制订学校学年(学期)教研工作计划、制度; (2 )指导各科组开展教研课题、专题的申报,并实行全程管理和指导; (3 )根据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制订教师岗位培训计划;制订并适时修订学校校本教研和培训方案,并落实方案的实施; (4 )深入教学教研第一线,参与教研组的教研活动,从中发现普遍性问题,并引导教师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 (5 )建立和完善教师业务档案、培训档案,规范档案管理,为教师职称评聘、晋升,评优提供可靠的凭据; (6 )建立、完善学校研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