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工序质量,统一工序操作管理规程,全面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要求,为全面实施“样板引路、创优全覆盖”和《质量样板与标准化图册》及《房建工程项目管理标准化手册》,特制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样板引路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样板引路管理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的工作要求和实施流程,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的样板引路管理模式,促进公司实施“精品工程”战略和创优全覆盖工作的有序推进
第三条 《样板引路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公司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其他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 实施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应遵循的有关要求: (一)实施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要求在原材料、半成品加工,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成品保护措施、建筑节能工程、绿色施工等分部工程和关键环节推行
( 二 ) 所 有 的 专 业 分 包 单 位 ( 含 半 成 品 制 作 单 位 ) 进 场 施 工 前 ,必 须 进 行 样 板 制 作 , 项 目 ( 经 理 ) 部 组 织 样 板 验 收 , 合 格 后 方 能 进 行工 序 施 工 ; 施 工 样 板 不 能 满 足 规 范 验 收 要 求 , 分 包 队 伍 无 条 件 退 场
( 三 ) 劳 务 分 包 单 位 的 样 板 制 作 根 据 项 目 ( 经 理 ) 部 的 统 一 策 划和 要 求 进 行
第 二 章 工 作 职 责 第 五 条 公 司 分 管 质 量 的 副 经 理 是 样 板 引 路 策 划 实 施 工 作 的 主 管领 导 , 公 司 工 程 部 是 样 板 引 路 工 作 的 考 核 部 门 , 负 责 制 定 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