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1: 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日常管理表 设置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 管理员: 纳税人名称 项目名称 纳税人备案情况 立项环节备案情况: 开工环节备案情况: 取得预售证环节备案情况: 项目竣工环节备案情况: 符合可清算条件备案情况: 预征率确定(调整)情况 第一次(时间): 第二次(时间): 第三次(时间): 普通住宅: 非普通住宅: 商业用房: 普通住宅: 非普通住宅: 商业用房: 普通住宅: 非普通住宅: 商业用房: 纳税人告知义务履行情况 符合应清算条件告知情况: 纳税人账簿设置、财务核算情况 项目开发现场管理机构核查情况 第一次: 纳税人签字: 第二次: 纳税人签字: 第三次: 纳税人签字: 纳税人涉税合同(资料)收集整理保管情况检查记录 2 《发票真伪查询情况表》报送情况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第六次: 管理员纳税辅导记录及对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3 附件 2: 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备案登记表 面积单位:平方米 纳税人代码: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立项文号 规划定点文号 取得土地使用权金额 取得土地时间 立 项 时间 土地用途 房屋类型 容积率 规划用地总面积 建筑总面积 预计实现的收入 项目预计总投资 单位预算成本 资金来源:自筹 贷款 项目开发预计起始时间 本次备案报送的资料名称: 经办人员(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纳税人(签章)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备案登记日期: 受理税务人员签字: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清算单位的确定: 根据《桂林市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指南(试行)》 的规定,结合你单位提供的 号规划定 点文和 号立项文批复,,现将 项目确定为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 平方米。特此通知。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填表说明:1.纳税人应在办理项目备案登记手续时填报本表,本表同时具有土地增值税备案告知书的作用;2.本表一式二份,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各留存一份。 4 附件4 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 地税土增税清通〔 〕 号 (纳税人代码: ): 你单位开发的 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