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涵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第一部分 综合说明 一、本定额系对原《铁路桥涵工程预算定额》(铁建设[2005]15 号)的修订,适用于铁路桥梁、涵洞工程
二、本定额按陆上、水上分别编制
水上定额适用于设计采用船舶施工的工程,水上如采用栈桥、栈桥加平台或筑堤等,则混凝土工程采用陆上定额,另列栈桥或筑堤等费用
河滩、水中筑岛施工采用陆上定额
水上定额已含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水上短途运输
三、辅助结构及周转性材料原则上已按摊销计入定额,除另有说明外,不扣除回收料的残值
但每使用一个季度的子目及第五章第七节中钢结构制作、木结构制安拆子目,其摊销和使用费应根据施工组织确定的时间计算
四、现浇异形梁模板可按建设项目一次摊销,并扣除模板回收残值
五、施工机械种类、规格型号,系按一般情况综合选定
除另有说明外,不得抽换
六、除另有说明外,定额中已含脚手架、支架、扒杆等的搭拆及摊销
七、构筑物基地、后背填筑砂石等,采用《铁路路基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
八、本定额的混凝土工程除水上子目和定额单位非“10m 3”子目外,定额单位为“10m 3”的子目其混凝土拌制与浇筑是分开编制的,若施工组织设计按集中搅拌供应混凝土的,应分别套用搅拌站拌制、浇筑、搅拌运输车运输混凝土子目;若施工组织设计按分散搅拌供应混凝土的,应分别套用搅拌机拌制、浇筑子目
当根据规定采用商品混凝土时,混凝土按当地含运费的市场价格计算,不再计算混凝土拌制与运输的费用
九、本定额的实体墩、现浇梁子目适用于墩高≤30m 的情况,超过此高度时,扣除混凝土和钢筋子目中汽车起重机的台班数量,另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墩身与现浇梁的班制及工期,每工班(按 8 小时计)计列塔式起重机1 个台班
塔式起重机地基加固处理的费用根据设计要求另计
十、预应力筋定额中已含孔道压浆数量,但未含两端封锚后涂刷防水涂料的数量,应按相应防水层相应定额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