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检验报告单的判读 市场服务 加入时间:2007-12-11 9:45:59 点击:1966 临床检验报告是临床实验室最终劳动成果,只有及时和正确地进行判读,才能使其中蕴藏的信息体现全部价值。以下对一些重要的常用检验报告单的判读一一作了介绍。 一、 临床检验报告单的基础知识 1、临床检验报告单的内容 (1)患者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号、诊断、医师、开单日期等 (2)标本的信息,空腹/餐后(静脉)血、动脉血、血清/血浆、尿液等 (3)测定的信息,包括项目、结果、计量单位、参考(值)范围/正常结果 (4)检验者的信息,包括医院和实验室名称、检验者和核对者,化验日期时间 2、参考(值)范围/正常结果 “参考值” 是以一定数量的、具有明确背景资料的(可区别于阳性状况的)人群所测得的结果,经过统计学处理(包括95%测定值)得到的范围。有时对定性测定结果,用“正常结果” 代替“参考值” 。临床实际应用中,还会采用“医学决定水平” 或“临界(Cutoff)值” ,“医学决定水平” 系指经综合分析参考值与病理值的分布并结合专家的临床经验而制定的,可作为临床处理的“阈值” 。化验结果会因生理变异和实验变异造成误差,“医学决定水平” 往往能够避免由此导致错误的治疗。例如:葡萄糖的参考值为3.6~ 6.1mmol/L,若空腹血糖>7.0mmol/L可考虑为糖尿病,<2.8mmol/L为低血糖症;血清钾的参考值为3.5~ 5.3mmol/L,若<3.0mmol/L为低血钾、且应予治疗,>5.8mmol/L应查找原因,>7.5mmol/L须予以治疗。这些提示不同处置的各个阈值统称为“医学决定水平” 。 每张化验报告单中的每个所测项目都应附有参考值范围。不同来源的参考值可由于测定方法不同、群体的各种差异、甚至统计方法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都以化验报告所附的为准。 3、测定结果的计量单位 检验报告应采用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1984年4月27日国务院颁发),常用的有mol/L,U/L 和g/L 等;还有前缀(毫 m=10-3,微 u=10-6,纳 n=10-9,皮 p=10-12,飞 f=10-15,千 k=103,兆 M=106,吉 G=109,太 T=1012) 4、打印报告的单位前有时结合科学计数,例如“×1012 /L” ,然而被打成“×10E12/L” 或“×10ˆ12/L” 就不太规范(若打成T/L 更好)。 二、临床化学检验(即生化检验) (一)肝功能,凡疑有肝脏疾病或其他疾病影响肝脏者,必须检查该组合。肝功能包括以下指标。 1、肝细胞损害指标:丙氨酸转氨酶(ALT 或称 GPT)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