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
1 为保障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提高地下开挖工程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2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置于地下的各种水工建筑物开挖施工
3 地下开挖工程的开挖施工应遵守“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和经济的关系
4 地下开挖工程应根据地形、地质、洞室尺寸、洞室形状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
当采用钻孔爆破法施工时,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施工
5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组织技术交底;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由地质专业人员及时进行施工地质工作;如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条件不符时,应修正设计或施工方案;当有重大设计修改时,应报请原设计审查单位批准
6 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制定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并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
7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制定安全监测方案,开展安全监测工作
安全监测的信息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以指导安全施工和优化设计
8 地下开挖工程开挖过程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并经过试验与论证后使用,以保证地下工程的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9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除应遵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遵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地质 3
1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1 工程区域内的地形、地貌条件,过沟地段、浅埋与傍山洞室、地下洞室进出口边坡和高压水头管道地段山体的稳定条件
2 地层岩性及其产状,特别是松散、软弱、崩解、膨胀和易溶岩层的分布和其物理力学性质
3 主要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密集带的位置、产状、规模、性状及其组合关系
4 地下水类型、含水层分布、水位、水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