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会审字[2012]0065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股份” )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2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永新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宗瑞 (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廖传宝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 平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 3 - 证券代码:0 0 2 0 1 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 0 1 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本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小组,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