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附件: 江苏省县(市、区)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主要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一 普及 巩固 与 机会 均等 1
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 9 %以上,辍学现象基本消除
(1 )适龄健康儿童按时入学率达到1 0 0 %
(2 )控制儿童少年辍学措施落实,成效显著,小学、初中义务教育巩固率均达到9 9
0 2 .公办学校(含区域内市属学校)实行划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 0 %
(1 )区域内所有公办学校“学位”不少于适龄儿童少年数的9 0 %,公办学校均实行划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规范招生、免试入学
(2 )区域内每所公办学校选择性招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 0 %以内(主要面向具有个性发展需求的学生),无收取择校费等违规行为
(3 )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
0 3 .留守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的助学体系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 8 %以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达9 0 %以上
(1 )留守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的助学工作有稳定的政策措施,有长效的管理制度,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受益面达到9 0 %以上
(2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 8 %以上,随班就读儿童少年享有个别化教育指导
(3 )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9 0 %以上在公办学校就读
0 4 .平等对待每名学生,所有学校招生公开、均衡编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规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
(1 )所有学校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无各种变相违规行为
四星级普通高中等优质学校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