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石方 1、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应依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与前面所述"土壤及岩石的划分"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2、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以挖凿前的天然密实体积(m 3)为准,若虚方计算,按下表进行折算。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起点,深度按图示尺寸计算。 (3)按不同的土壤类别、挖土深度、干湿土分别计算工程量。 (4)在同一槽、坑内或沟内布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但使用定额时,按槽、坑或沟的全深计算。 3、平整场地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土300mm 以内及找平。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4、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凡基底宽在3m 以内,基底长大于3 倍基底宽的为沟槽; 凡土方基底面积在2Om2 以内的为基坑; 凡沟槽底宽在3m 以上,基坑底面积在20m2 以上,平整场地挖填方厚度在±300mm 以上,均按整体大开挖计算。 (2)沟槽工程量按沟槽长度乘沟槽截面积(m 2)计算。 沟槽长度(m),外墙按图示基础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宽加工作宽度之间净长度计算。沟槽宽(m)按设计宽度加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突出墙面的附墙烟囱、垛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土壤类别、放坡比例以不同土壤厚度分别计算; 2、计算放坡工程量时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符合放坡深度规定时才能放坡,放坡高度应自垫层下表面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计算。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规定计算; (5)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边实际支挡板面积(即:每块挡板的最长边×挡板的最宽边之积)计算。 (6)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的,按下表宽度计算: 注: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 2Om2 的井类,其增加的土方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7)管道地沟、地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垫层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5、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