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角保中心城区建成区内河流(水体)实现长治久清,全力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役,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文明城市成果
根据市政府〔X〕22 号专题会议备忘录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经硏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从污貂原防治、垃圾清运、雨污分流、维护营运、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入手,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中心城区内已初步完成综合治理的 7 个镇(街)11 条水体进行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达到国家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的要求
二、整治范围X三、任务目标(一)加强污染源排放管控
防止已完成整治的 11 条水体染源出现反弹,有效杜绝新污染原产生
一是完善污水收集能力,应接尽接,提升污水收集长度广度,特别是背街小巷深处,提升明沟改造收集能力严格控制点源污染二是加强对污水直排企业、工地施工和单位的巡查、执法力度,对违规排污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停或取缔;按照排水防涝和污水处理相关工作部署,解决雨污合流管线雨季溢流问题,月确工程措施和完成时限,强化日常监管
三是科学处理面源污染针对店面污水排放、农村污水散排以及市政管线未覆盖的偏远、独立小区污水排放等问题,科学施策,采取临时抽排、建设污水小型处理站等措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四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杜绝乱排乱倒、偷排偷倒等违法排污行为
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黑臭水体整治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不向河道倾倒垃圾、不错接雨污管道,对破坏水体及周边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二)加强水体水质监测
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和不同水体特征,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科学设定监测点位和频率,动态跟踪监测水体水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质监测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对水质不达标的,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区政府将予以通报并追究“河长”“街长”以及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