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持股计划操作要点简析日前,骆驼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部分经销商持股意向函,部分经销商拟与相关专业管理机构签订管理协议,以合法方式取得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5%的股票
”这也是今年以来继*ST 因美和正太电器后第三家公告筹划经销商持股计划的A 股上市公司,而全市场也不乏相关经典案例,如老板电器、华帝股份、格力电器、索菲亚、德尔家居、泸州老窖、五粮液等
不难理解,无论上市还是拟上市企业,大部分制造型企业和产品型公司,都是希望能最大程度团结和绑定经销商形成利益共同体的,这也符合其发展共赢的本质需求
经销商持股,有利于上下游产业链资源的共享与协同,通过让经销商分享公司发展成果,从而提高企业自身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有鉴于此,本文将结合市场案例,简要谈谈经销商持股计划实施的核心要点及注意问题:拟上市企业经销商持股从已过会并成功上市的案例如珠江钢琴、日科化学、长缆科技及处于预披露期的西凤酒等来看,拟上市主体实施经销商持股计划并不构成 IPO 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尽管如此,但只要存在“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利益输送”情形,IPO 恐怕也终会是黄粱美梦一场
1、慎对关联交易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以及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企业组织,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因而,推行经销商持股计划应特别注意持股比例的释放,若超过 5%,则股东经销商与拟上市主体间的交易也将被认定为关联交易,毫无疑问将被重点关注、反复核查和必须详细地披露说明
如关联交易量过多过大、定价不公允,那过会基本无望
从以下案例我们可望知一二:“长缆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与股东经销商间的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及市场化原则,与非股东经销商间采取了一致的产品定价方式、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