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 预算定额(HA 02-31-2016)><河南省市政 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综合解释》 主 编 单 位 : 河 南 省 建 筑 工 程 标 准 定 额 站 审 定 人 员 : 刘 红 生 祁 慧 增 主 编 : 徐 佩 莹 赵 忠 爱 编 制 人 员 : 孙 冬 云 崔 红 霞 岳 小 帮 何 丽 娜 张 一 张 彦强 庞立新 秦慧 丽 宋福生 王东义 崔 振 刘 萍 李 丽 马香红 王 晗 刘 煜众 张 冰岩 张 瑞玲 张 鹏 王俊伟 郭宏伟 梁 萍 贾艳梅 戚锦华 徐 文 张 蒞弘 总说明部分 1.各册定额中出现人工、材料、机械同时乘同一系数时,按定额基价乘系数处理。 2.简易计税模式下,材料费中的“其他材料费(元)”、“检验材料费(元)”、“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占人工费)(%)”按1.165 的系数计算含税价。 3.简易计税模式下,采用租赁价(含税)调差的机械,其机械费不再调整“1-11.34%”相应系数。 4.各专业各册定额总说明“附表3 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简易计税方法)”中“6 增值税 计算公式”应为“[5]×3%”。 5.各册定额中出现的“回程费”应为“回程费(占机械费)”、“其他机械降效应”为“其他机械降效(占机械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17-118~17-122 子目中的“其他材料费(占机械费)”应为“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且为定值,不随机械调整调差变动。 6.《2016 定额》中的“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定额基价为定值,不随材料费调整调差变动。 7.各册定额中涉及调整安装工、调试工时,人工单价按下表执行。 工种名称 单价(元/工日) 安装工 134 调试工 201 8.《2016 定额》中对应属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584-2013)“附录S 措施项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附录N 措施项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附录L 措施项目”的子目,在汇总时,其相关费用分别汇总到“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 2.2 安全文明施工费、2.3 单价类措施费、2.4 其他措施费及4.1 定额规费”相应费用内。 9.《2013 清单计算规范》中包含而我省《2016 定额》未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