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 理 学 第 一 章 法 的 概 念 和 本 质 一 、“ 法 ” 概 念 的 语 义 解 析 1.古 今 汉 语 的 “ 法 ”、“ 法 律 ” 现 代 汉 语 中 的 “ 法 律 ” 一 词 有 广 义 和 狭 义 两 种 用 法 : 广 义 的 “ 法 律 ” 指 法 律 的 整 体 。 就 我 国 理 论 而 言 , 它 包 括 宪 法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及 其常 务 委 员 会 制 定 的 法 律 、 国 务 院 制 定 的 行 政 法 规 、 地 方 权 力 机 关 制 定 的 地 方 性 法 规 民 族 自 治地 方 的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制 定 的 自 治 条 例 和 单 行 条 例 等 狭 义 的 法 律 仅 指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及 其 常 务 委 员 会 制 定 的 法 律 。 2.西 文 中 “ 法 ”、“ 法 律 ” 及 相 关 概 念 客 观 法 与 主 观 法 : 欧 陆 各 国 “ 法 ” 的 词 源 包 括 两 种 含 义 ( 法 律 是 客 观 的 权 利 , 权 利 是 主观 的 法 律 ) 所 谓 客 观 法 是 指 抽 象 的 、 不 以 个 人 的 主 观 意 志 和 行 为 而 客 观 存 在 的 法 律 规 范 ; 主 观 法 则指 属 于 主 体 的 并 需 要 通 过 主 体 的 活 动 而 实 现 的 合 法 权 利 。 自 然 法 与 实 在 法 : 西 方 法 律 文 化 特 有 的 二 元对立结构 自 然 法 : 理 想法 、 正义 法 、 应然 法 实 在 法 : 现 实 法 、 国 家法 、 实 然 法 二 、 法 的 本 质 1.资产阶级法 学 家关 于 法 的 本 质 的 论 述 意 志 说: 法 不 过 是 “ 意 志 的 记录”。 ——卢梭 命令说: 法 是 国 家对人 民 的 命令, 用 口头说明, 或用 书面文 字, 或用 其 他方 法 所 表 示的规 则 或意 志 , 用 以 辨别是 非, 指 示从违。 ——霍布斯 规 则 说: 法 是 一 个 社会 为 决定 什么行 动 应被公共权 力 处罚或强制 执行 而 直接或间接地使用 的 一 批特 殊规 则 。 ——哈特 判决说: 当法 院 作出判决时, 真正的 法 才被创造出来。 ——格雷 行 为 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