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 (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部标准的通知 (87)水电技字第41号 由我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起草的《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 线路施工机具篇)部标准,经审查会议通过,现予颁发,编号为SD165—87,自 1987年9月1日起实施
各单位在执行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告电力建设研究所(地址:北京良乡)
1987年5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部标准 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 SD 165—87 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1987-05-19发布 1987-09-01实施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的设计、研制及改进(机具包括机械设备及工 具)
2 一般要求 2
1 一般要求适用于本标准以下第3、4、5章中无具体规定的场合
2 设计技术文件内容 设计文件一般应包括设计计算说明书、图样、试验报告、产品技术条件及使 用说明书等内容
设计文件应经有关人员签署负责,签署不全的文件无效
1 设计计算说明书应包含本款以下各项内容
需方有特殊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协 商确定
1 额定工况选定及工作原理分析,其内容如下: a
额定工况选定; b
工作原理说明; c
受力分析; d
运动分析; e
功率、效率、散热计算及原动机选择
2 强度验算,其内容如下: a
额定载荷的确定; b
疲劳计算载荷的确定; c
动载荷分析及必要时进行振动验算; d
应力计算及安全系数验算
3 寿命的确定
4 刚度及稳定验算
5 电气、液压及气动工作与控制系统分析和元件选择
6 制造成本和经济效果分析
2 图样,包括外形图和整机、部件、组件的装配图及零件图
图样应符合国家 标准、水电部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