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带花园业主公约(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宝带花园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小区的安全及各项设施的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第二条本规约内容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包括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权利人以及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但已经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买受人
物业使用人,是指业主以外的物业的承租人或者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第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提出,如发生争议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坐落位置: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南路 119 号物业类型:住宅小区建筑面积:224632(其中住宅 163014
02 公建配套用房 1031
07 地下室 61892
60 架空 1875
58 活动平台 323
74 保温层 1434
物业管理区域范围:规划图红线范围内
第五条本业主公约与《物业服务合同》报泰州市海陵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示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与义务第一条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法定权利;2、对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投诉,并2得到答复
3、对本物业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及在大会会议上的建议权、表决权;5、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6、对业主管理公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工作报告等的审议权;7、监督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8、对本物业区域内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以及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与工作的行为进行检举、投诉;9、对小区的财务有检查、质询、监督权;第二条业主在物业管理中具有下列义务:1、严格履行物业管理的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