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编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第 一章 成本核算对象 第 一条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内 部 核 算 的 组 织 形 式 分 为 : 基 本 生 产 和 管 理 部门
在 成 本 费 用 核 算 上 划 分 两 个 环 节 , 即 基 本 生 产 单 位 为 工 程 监 理 环节 , 管 理 部 门 为 过 渡 核 算 环 节
( 一 ) 企 业 以 工 程 监 理 为 核 算 对 象 , 以 各 个 施 工 项 目 部 为 过 渡 核算 环 节
( 二 ) 各 项 目 部 的 生 产 技 术 和 经 营 管 理 等 职 能 机 构 为 管 理 服 务 部门 , 是 过 渡 核 算 环 节
第 二 条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组 织 机 构 是 一 个 依 据 监 理 委 托 合 同 进 行 统 一 组织 、 协 调 、 指 导 下 , 按 工 程 项 目 或 部 分 分 别 设 置 的 , 由 多 个 监 理 项 目部 组 织 的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体 系
他 们 在 服 务 工 作 内 容 上 实 行 着 “全过 程的 监 理 ”, 施 工 合 同 签订前, 主要协 助甲方单 位 做好施 工 招标准备的各 项 工 作 : 在 施 工 合 同 签订后, 监 理 单 位 则在 甲方的 委 托 和 授权范围内 , 以 施 工 合 同 为 依 据 , 对 工 程 的 施 工 进 行 全面的 监 督和 管 理
实 行监 理 制度, 便在 甲方与承建 商之间 介 入 了 建 设 监 理 单 位 作 为 中 介 服 务的 第 三 方, 以 经 济 合 同 为 纽 带 , 以 便高 工 程 建 设 水 平 为 目 的 , 初 步 形成 了 相 互 制约 、 相 互 协 作 、 相 互 促 进 的 新 的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体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