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庆庆阳燃气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考核办法 为切实维护川庆庆阳燃气项目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参见单位质量责任和规范川庆燃气项目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促使燃气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根据《庆阳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甘肃庆阳天然气利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川庆庆阳燃气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结合天然气利用项目工程建设实际,指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为加强对参建单位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天然气利用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合同履约情况数据库,为后续招标过程中的资格审查、评标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范围:甘肃省庆阳市天然气利用项目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城区管道工程、门站、阀室等项目的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
三、考核办法:项目考核包括项目日常考核、抽查考核
监理单位项目日常考核由川庆燃气项目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对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日常管理过程的考核;施工单位项目日常考核由川庆燃气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相关人员、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项目日常管理过程的考核,日常考核由川庆燃气项目组主管部门负责并在每月 5号前将上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
抽查考核由川庆燃气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质监、安全等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抽查考核每个月不少于一次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合同履约情况的考核结果根据日常考核和抽查考核的情况每个月综合评定一次
项目月度综合评定考核分数由日常考核分和抽查考核分组成,其中日常考核分占 50%,抽查考核分占 50%
根据月度综合评定考核情况进行项目考核,项目考核结果由川庆燃气项目工程技术部填报,并将考核结果记录数据库报川庆燃气项目主管部门办公室备案
考核结果分为优、合格、不合格三级
采用100分制考核,90分及以上为“优”,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