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 2、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工作 ,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 3、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4、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5、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协调处理各专业监理业务,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人员及调换不称职人员的工作; 6、审查工程分包单位资质,提出审查意见; 7、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工地例会,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8、审查并签署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9、审查并签发单位工程停工令、复工令、工程付款凭证和工程结算书; 10、主持或参与处理变更设计事宜; 11、主持或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12、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对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 13、组织编制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 14、审查并签认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15、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申请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6、主持整理项目监理档案资料; 17、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付款凭证、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对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监理人员及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6、 确定现场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核对设计图纸; 4、对监理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5、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洽商、报告,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6、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