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设备缺陷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浙江省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电力公司变电一次设备缺陷库》、《浙江电网自动化系统缺陷管理制度(试行)》、《浙江省电力公司变电所运行管理规范》等有关规章制度,按照科学、高效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和公司各专业机构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是对公司所辖变电设备进行的缺陷汇报、处理、记录、考核等方面进行的管理
第四条 缺陷的定义及分级: (一)缺陷:设备零部件损伤或出现过热、渗漏油(气)、零值等现象,可能危及电网或设备安全运行者;设备运行指示异常或发出停运、故障、异常信号者;设备试验结果不合格或者指标变化速率过大者
(二)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危急、严重、一般三类,典型设备缺陷分类参见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输变电一次设备缺陷分类标准(试行)》(生变电„2011‟ 53 号)的标准
(三)危急缺陷:指性质严重、情况危急,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在短期内导致设备事故,或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非常严重
(四)严重缺陷:指性质较严重、情况较危急,短期内尚不可能导致事故,但对安全运行有较大威胁,且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
(五)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性质一般、情况轻微,且发展缓慢,在较长时间内不会导致设备发生事故的缺陷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运维检修部是 公司变电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有关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的审核、宣贯
(二)负责联系其他单位处理重要及以上缺陷
(三)负责检查缺陷处理的闭环情况
(四)按月审核、汇总各专业机构的缺陷分析报表
第六条 安全监察质量部主要职责:负责变电设备缺陷管理体系各环节的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专业化检修基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