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国投新集公司石门(井筒)揭煤管理规定 一、石门(井筒)揭煤原则 (一)从设计源头,避免在地质构造破坏带、应力集中带揭煤,避免小角度、长距离揭煤; (二)层位、构造探测不清不揭煤、瓦斯压力测量不准不揭煤; (三)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 二、石门(井筒)揭煤基本程序及相关技术要求 (一)石门(井筒)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 20m前 1. 石门(井筒)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 20m(或石门拨门)前,依据揭煤地质说明书编制揭煤专项防突设计,并按规定报批。 2. 层间距在20m以内的煤层群,可编制联合揭煤专项防突设计;大于 20m的,必须分别编制揭煤专项防突设计。 3. 突出煤层,新采区、新水平、井筒首次揭穿平均厚度 0.3m以上的非突出煤层,以及平均厚度 0.3m以上的非突出煤层防突指标超标的,揭煤必须编制专项防突设计,报公司批准。其他揭煤设计比照本规定,由矿总工程师审批执行。 4. 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不少于 3个探测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二)石门(井筒)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 10m前 1. 必须建立揭煤安全防护系统及独立的、可靠的通风系统。 - 2 - 2. 前探:至少施工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底(顶)板不小于 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所有前探孔必须测斜,并且至少有 1个前探钻孔沿石门(井筒)揭煤正前方布置。 3. 测压:设计的前探钻孔可用作测压钻孔,若二者不能共用时,则测压钻孔应布置在该区域各钻孔见煤点间距最大的位置。测压钻孔不少于 3个,并且至少有 1个测压钻孔布置在石门(井筒)轮廓线外 15m,测压钻孔与其它钻孔见煤点间距不少于 5m。近距离煤层群的,层间距小于 5m或层间岩石破碎时,可测定煤层的综合瓦斯压力。 4. 预测:预测指标同时采用瓦斯压力 P、瓦斯含量 W及前探、测压等各类钻孔施工过程中有无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施工前探或测压钻孔过程中,必须取煤样测定 a、b常数值及△P、f值。 (三)石门(井筒)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 7m前 1. 非突出煤层、突出煤层无突出危险区、突出危险区采取开采保护层或穿层(顺层)钻孔预抽措施后,经预测出现瓦斯压力 P≥0.74MPa、瓦斯含量 W≥8m3/t或前探、测压等各类钻孔施工过程中有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之一的,以及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直接揭煤的,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