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1 条 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
为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掌握矿井水文地质规律,研究和解决太井生产建设中的水文地质问题,防治水害,保护和利用地下水资源,特制定本规程
第2 条 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开展矿区(井田)水文地质补充调查、补充勘探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
二、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或专门报告
三、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和防探水
四、开展矿区(井田)专门防治水工程中的水文地质工作
五、为补充和改善矿区(井)生产、生活供水,进行调查、勘探,提供水源资料
六、根据需要开展老矿区环境水文地质调查和研究
第3 条 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的科学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引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不断加以发展、创新
第二章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的划分及其工作要求 第4 条 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从矿区水文地 2 质 条 件 、 井 巷 充 水 及 其 相 互 关 系 出 发 , 根 据 受 采 掘 破 坏 或 影 响 的 含 水层 性 质 、 富 水 性 , 补 给 条 件 , 单 井 年 平 均 涌 水 量 和 最 大 涌 水 量 、 开 采受 水 害 影 响 程 度 和 防 治 水 工 作 难 易 程 度 等 项 , 把 矿 井 水 文 地 质 划 分 为简 单 、 中 等 、 复 杂 、 极 复 杂 四 个 类 型 ( 见 表 1)
第 5 条 极 复 杂 型 矿 井 , 除 必 须 按 照 水 文 地 质 特 点 和 开 采 需 要 进行 补 充 调 查 、 勘 探 和 专 门 试 验 , 建 立 井 上 下 水 动 态 观 测 网 , 坚 持 长 期观 测 , 以 及 健 全 观 测 资 料 台 帐 和 历 时 曲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