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山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石灰石矿山管理,提高开采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依照国家建材局颁发的《水泥原料矿山管理规程》,结合矿山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矿山是我公司进行正常生产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由矿长主管矿山工作,加强矿山技术管理和生产管理。公司领导要扶持矿山生产,增强矿山活力。第三条:公司领导和矿山负责人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山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矿山管理工作,搞好综合利用,搞好矿山资源利用。第四条:公司、矿山领导必须重视矿山技术和管理水平,学习和推广国内外先进经验,提高矿山职工队伍的技能培训,改革工艺和装备,促进技术进步,逐步实现矿山现代化科学管理。第五条:矿山开采必须严格遵守“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严禁乱采滥挖,采富弃贫,只采不剥。矿山生产要保持合理的三量(开拓矿量、准备矿量、可采矿量)关系。抓好计划开采,穿爆工作和设备管理工作。第六条:矿山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和国标 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保证安全生产。矿山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设专职安全员,教育职工增强全面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制止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第二章石灰石资源第七条:矿山地质勘探报告是矿山设计和计划开采的依据,要结合矿山实际使用,并归档妥善保管。第八条:生产部和矿山各工段要依法保护石灰石矿山资源,不允许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在矿区范围内采矿,掠夺石灰石资源。第九条:铲运组要加强矿石的损失贫化管理,提高回收率和降低贫化率。采2矿回收率达到 95-97%(损失率小于 3-5%)。第十条:贫化率小于 2.0%。由铲运组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厂方生产部制定的三率指标考核办法由公司进行考核。第十一条:铲运组要充分利用石灰石资源,在满足生产水泥原料配比要求的基础上,对不同品级的矿石实行均化开采搭配使用。按厂方化验室制定矿石生产质量指标执行。确保生产矿石均衡稳定符合质量要求。第十二条:要加强生产地质勘测工作。设立地质测量专职人员,对矿山进行地测工作。对矿山开采利用和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应根据矿体特点和生产需要,在地质勘探基础上,进行生产地质勘探工作。提高矿床的控制程度,为编制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