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形成时期 (1883-1934 ) 代表性国家:德国 1、标志:德国的社会保险立法 2、特点: 与职业相关的单项社会保险项目出台, 从保障的对象看尚未实现普遍性, 从保障项目看也不具全面性, 全国性的整体制度此时尚未形成。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时期 (1935-1947)标志:美国1935 年颁布《社会保障法案》 社会保障制度的繁荣时期(1948-1979 )标志:1948 年英国第一个宣布建成“福利国家”— “从摇篮到坟墓” 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并依法采取强制 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 失去劳动能力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分散个人的风 险,以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经济 有序进行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和社 会救济及社会福利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特征:1 目标——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和经济稳定增长2 责任主体——国家和政府 3 通过再分配保证社会公 平 4 具有强制性5 提供的是基本生活需 求 的保障 社会保障与商 业保险的区 别 :1 属 性不同 2 对象不同 3 权 利与义 务 关系 不同 4 管 理 体制不同 5 保障水 平 不同 。 社会保险是由 国家通过立法形式 ,为 依靠 劳动收入生活的工 作 人员及其 家庭 成员保持 基本生活条 件 、促 进社会安定而 举 办 的保险。是一种特殊 的强制性保险,它 从商 业性保险的基础 上 产生。主要内容包括养 老 、残 障、遗 属 、医 疗 (疾 病 和生育 )、失业、工 伤 和家庭 津 贴 等 保险。 社会救助 是当 公 民难以维 持 最 低 生活需 求 时,由 国家和社会按 照 法定的程 序和标准 向 其 提供保证最 低 生活需求 的物 质援 助 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福利:广 义 :一切 改 善 和提高 人们 物 质生活和精 神 生活的社会措施; 中 层 :等 同 社会保障; 狭 义 :社会保障的一个组 成部 分。 特殊 保障(社会优 抚 )是指 国家根 据 自 己 的需 要专 门 为 某 一类 人群 设 立的标准 或给 付 条 件 不同 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的运 行机 制:(一)社会保障法律 体系 (二 )社会保障制度管 理 体系 (三 )社会保障资 金 筹 集体系 (四 )社会保障资 金 给 付 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的地 位 和作 用 :1 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