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社区治理中的社区自治和公民参与 第六章 社区治理中的社区服务 一、我国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总体要求 一是投资主体多元化,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方式,形成社会福利机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是服务对象公众化,社会福利机构除确保国家供养的“三无”对象、孤儿等特困群体的需求外,还要面向全社会老人、残疾人,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和覆盖面,并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偿、减免或无偿等多种服务; 三是服务方式多样化,除集中供养、助残外,应当发挥多种服务功能,为家庭服务提供支持; 四是服务队伍专业化,逐步提高社会福利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制定岗位专业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管理认证制度,大力倡导志愿服务。 二、社区服务的定义,解社区服务的定义必须把握两个要点 社区服务是在政府的福利资金和福利政策扶持援助下,在社会资源技术的积极支持帮助下,依靠社区居民的组织参与,动员社区内在的资源力量,向社区居民提供的各种服务活动。 社区服务的定义必须把握两个要点: 第一,社区服务是以社区居民的组织参与为主体,以社区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基础,以外部的支持援助为辅助,注重对社区居民的增权,防止外界的剥夺和压迫。 第二,社区服务是以服务社区居民的需求为目的,以居民的互助、互利为手段,不是为了社区外部的市场导向和利润动机,防止社区服务脱离社区等。 三、社区服务的内容体系 (1 )按照服务对象、服务性质和服务的提供手段进行的分类 按照服务对象和眼务性质不同,把社区服务分成两类:一类是针对社区中的原来的民政福利对象,比如孤老残幼、精神病人、烈军属等的福利性服务;另一类是针对社区中一般居民提供的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经营性服务。 按照服务的提供手段,把社区服务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由社区和国家公共资金供应的福利性服务;第二类是根据市场交换原则实行的有偿收费的经营性服务;第三类是根据互惠互利原则,在居民之间以及社区组织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发生的互助服务等。 (2 )根据社区服务的提供机制的正式程度进行的分类 根据社区服务的提供机制的正式程度,把社区服务分成三类:第一类是非正式的服务,包括居民个人为社区提供的服务,人际间的相互服务等;第二类是准正式的服务,包括社区和企业之间的相互眼务,社区为居民提供的服务;第三类是正式的服务,包括政府为民政对象提供的服务,政府为社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