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 第1章 总则 1
1 为使科学实验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工业企业、大专院校等以通用实验室为主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科学实验建筑设计
其它类同的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3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确保质量、节省能源和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4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 章 术语 2
1 科学实验建筑: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建筑
一般包括实验用房、辅助用房、公用设施等用房
2 实验用房:直接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用房
包括通用实验室、专用实验室和研究工作室
3 辅助用房: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服务的用房
包括学术活动室、图书资料室、实验动物房、温室、标本室、附属加工厂、器材库等
4 公用设施用房: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所需环境及其它条件保证的用房
包括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制冷、给水、排水、软化水、煤气、特殊气体、压缩空气、真空、照明、供配电、电讯等设施的用房
5 通用实验室:适用于多学科的以实验台规模进行经常性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实验室
6 专用实验室:有特定环境要求(如恒温、恒湿、洁净、无菌、防振、防辐射、防电磁干扰等)或以精密、大型、特殊实验装置为主(如电子显微镜、高精度天平、谱仪等)的实验室
7 研究工作室:用于科研实验人员从事理论研究、准备实验资料、查阅文献、整理实验数据、编写成果报告等的用房
8 标准单元组合设计:为保证实验用房具有适应性的设计原则,即从当前和长远科学实验工作内容、仪器设备及人员的发展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