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法基础知识 一、税收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以实现国家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利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想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和特定行为所实施的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国家征收行为,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税收,是国家或政府为了视线其公共职能,凭借政治权利,依法强制、无偿地征收一定货币或实物,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活动。 (二)税收的特点 1 、强制性。 国家以政治权利为依托,依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强制征收。 2 、无偿性。 国家征税后不需要直接偿还,不需直接付任何报酬。但无偿性是针对个体而言的,整体上是具有返还性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3 、固定性。 征税前,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数额,按预订标准进行征收。 (三)税收的职能 1 、组织财政收入。 2 为国家筹集资金,它是国家获取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最基本、最核心的。 2 、调节经济职能。 一方面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另一方面是对个人收入的调整。 3 、监督管理职能。 一方面是对纳税人的监督,使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税法,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对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四)税收的分类 1 、按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三种。也有的教材按征税对象不同,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五种。 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流转税附加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所得税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主要有: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以上是对国内的单位或个人适用的。海关船舶吨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是对涉外单位或个人适用。 资源税主要有: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 行为税主要有: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 3 向调节税(已停征)、屠宰税(税费改革中停征)、筵席税(由各省决定是否开征,但目前各省均已停征)。 2 、按税负能否转嫁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比如,直接税有所得税、财产税等;间接税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等。 3 、按税收计征标准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4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5 、按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益权,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