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医疗废物暂存点工作人员职责医疗废物暂存点工作人员职责1、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防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储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2、根据医疗废物类别,分别收集和接受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志。3、负责医疗废物收集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 年.4、警示标志:分感染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药物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并注明产生科室或部门,收集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5、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 2 天。6、禁止在医疗废物暂存点吸烟、饮食等.7、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8、医疗废物转交后,对暂存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9、每日工作毕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10、禁止买卖、转让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11、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报送监控部门备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成立管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为我院第一责任人,履行相关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完整)医疗废物暂存点工作人员职责2、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3、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为院感办,有专(兼)职人员,履行相应职责.4、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等.5、如果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在 48 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告。6、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7、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8、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