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用于项目经理部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 第三条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四条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以及各工区,项目经理部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从业人员获得职业健康保护。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以及各工区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以及各工区对从业人员易发生的职业病及应采取的防治措施。 一、中暑及预防 中暑是指在高温和热辐射的长时间作用下 ,机 体 体 温调 节 障碍 ,水、电 解 质代 谢 紊 乱 及神 经系 统 功 能 损 害的症 状 的总 称 。 ( 一) 主要症 状 1. 中暑先 兆 : 从业人员在高温或 热辐射作业场 所 工作一定时间后 ,出 现 大汗 、口 渴 、无 力 、头 晕 、眼 花 、耳 鸣 、恶 心 、心 悸 、注 意 力 不 集 中、四肢 发麻 、动作不 协 调 等症 状 ,体 温正 常 或 略 有升 高,但 不 超 过 38℃ ; 2. 轻 症 中暑: 除中暑先 兆 症 状 加重 外 ,出 现 面 色 潮 红 或 苍 白 、大 量 出 汗 、心 率 加快 、血 压 下 降 等呼 吸 及循 环衰 竭 的症 状 及体 征 ,体 温升 高至 38.5℃ 以上 ; 3.重症中暑:可分为中暑高热、中暑痉挛、中暑衰竭三种。 1)中暑高热:是指人体受外界环境中热源的作用和体内热量不能通过正常生理性散热致使体内热蓄积引起的体温升高,临床表现主要是皮肤干热、无汗、意识障碍,体温高达40℃以上; 2)中暑痉挛:由于过度出汗、体内水盐过量损失,使细胞外液渗透压降低,水转移至细胞内,肌肉细胞过度稀释,发生水肿,使肌肉产生疼痛性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患者口渴、意识清楚,体温一般正常; 3)中暑衰竭:由于大量出汗发生水及盐类丢失引起血容量不足,起病迅速,严重者可发生休克。主要表现为头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