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7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建设工程的招标活动,加强建设工程的全面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工程、企业控股对外投资建设工程(BT、 BOT 等工程)、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企业承包工程中依法进行分包的工程等;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所称工程招标活动,是指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 工程招标分为对内招标和公开招标
中国铁建所属单位依法能够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进行对内招标;中国铁建所属单位依法不能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进行公开招标
第四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2 / 17 (一) 单 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 勘 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 单 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项规定的标准,但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根据本办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肢解成小标段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当地劳务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招标法人单位(指股份公司及所属二、三级法人单位,下同)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中国铁建所属只有2 家(含)以下单位依法能够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