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党员模范先进性评价考核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化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增强党员信心,增进党员自觉,鼓舞党员斗志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主动对比“三比三看三提高”工作方法,积极进取,奋发有为,以对党忠诚、替党分忧、为党尽职的政治担当和服务群众、服务客户、服务进展的行动自觉,满怀激情地投入建设现代金融企业的生动实践
二、基本原则 对党员先进性评价考核以党员积分考核为载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具体由各一级 XX 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组织实施
三、实施对象 全体党员
四、积分构成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加分、扣分四个部分构成
年度总分为 60 分
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组织生活等党内活动的情况
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
基础分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年度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年度总分为 40 分
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承诺践诺,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履职分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履职分实行年度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任务,计一定分值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XX 党员积分计分规则》(详见附件)作进一步充实和细化,但充实和细化内容须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党员在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部门、支部获得一定层级的荣誉表彰,党员可以获得一定的加分奖励(详见附件)
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