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新党章新规定党的十七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共有15条,对有关内容作出了新规定
新党章体现科学发展观战略思想新党章总纲增写了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表述
增写的第七自然段表述为: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同时,新党章总纲和条文部分的其他修改,也都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比如,总纲关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修改的内容,都体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再比如,条文部分关于党员、党的干部的要求和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的修改,都增写了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容
新党章增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新党章总纲第九自然段在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1国情和现阶段奋斗目标时,增写了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内容,并在总纲第十四自然段至十七自然段,分别论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同时,党章总纲第九自然段还增写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内容
新党章充实调整了党的基本路线内容的论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新党章总纲把党的基本路线的表述最后一句修改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这样修改,使党的基本路线表述更加全面
为对应党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