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秸秆计划烧除工作实施方案 为科学组织全镇限烧区农作物秸秆计划烧除工作,根据《省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法律规范》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错时、限量、轮烧”原则,要建立计划烧除工作台账,明确限烧区内烧除批次,确定每个批次烧除的秸秆所在地,烧除量(万吨)计划烧除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要精准通知到每一个农户,提倡采纳“攒堆”集中焚烧的方式进行烧除作业,要组织镇干部、村屯党员全面落实旁站式监管,遇气象条件发生变化,特别是重污染天气及敏感时段,要立即终止烧除作业,确保及时将烧除指令以及终止指令下达到具体工作人员和农民。在气象条件允许情况下,争取最大限度完成烧除作业,避开春耕生产前集中抢烧、无序焚烧,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以社(屯)级为单位,填写《限烧区秸秆计划烧除工作表》,明确镇级、村级监督员,社(组)网格长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计划烧除时间安排 2024 年春季限烧区农作物秸秆计划除烧工作分 4 轮进行,第 1轮从 3 月 18 日至 3 月 19 日;第 2 轮从 3 月 28 日到 3 月 29 日;第 3轮从 4 月 7 日到 4 月 8 日;第 4 轮从 4 月 17 日到 4 月 18 日;烧除时间为每天上午 10 点至下午 15 点,要统筹安排每天农作物秸秆计划除烧量,分上午、下午 2 个时段组织实施,同时做好空间管控,相邻行政村要错时段计划烧除。 三、工作要求 (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气象局,每日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会商研判,并做好提前预报通知。在风力条件合适(大于 2 级,且小于 5 级),且空气质量较好(空气质量为优或者良)时,各地根据通知预报要求组织开展计划烧除。 (二)各地要在 3 月 12 日前,抓紧时间制定属地限烧区秸秆计划烧除方案,填报限烧区秸秆计划烧除表,各地要以队、社(组)为单位,切实将管控责任落实到人,遇有不利气象条件时,要确保实现可立即终止烧除作业。 (三)各地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防火队,做好计划烧除前防火隔离工作,设专人值守,要在燃烧灰烬彻底熄灭后,方可离开,避开发生火灾等事故。 (四)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及大风、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全面停止露天焚烧秸秆,待气象条件满足时按原计划顺延。 (五)结合日常秸秆禁烧管控成效,根据焚烧火点数量较少,秸秆剩余量较多的地区优先烧除原则进行。 四、烧除计划 第一轮:3 月 18 日-3 月 19 日 第二轮 3 月 28 日-3 月 29 日 第三轮 4 月 7 日-4 月 8 日 第四轮 4 月 17 日-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