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邹城华夏心血管医院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单位山东明慈医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第一章投标须知一、项目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邹城华夏心血管医院装修改造工程2、施工内容:(1)、医院三层门诊楼装修改造;(2)、医院健康管理部平房装修改造;(3)、室外门头的设计施工;(4)、电梯井的拆除及施工;(5)、根据施工图纸要求的其他拆除及渣土外运包括在本次招标的范围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项目地点:邹城市峄山南路4、建设单位:山东明慈医院有限公司5、招标单位:山东明慈医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6、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7、资质等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8、质量标准:合格,达到施工图、清单说明的要求和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9、施工工期:60天,2015年12月30日开工,2016年2月28日前完工二、付款方式: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自报,同等条件下,付款条件优惠者优先中标
招标人建议付款方式为:工程进行到50%付至合同价款的30%,进行到90%付至合同价款的70%,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完付至结算价款的90%,留10%质保金2年后付清
三、招标文件及图纸领取:投标人应持有关证明,到山东明慈医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
标书及图纸领取时间:2015年12月26日,标书费每份人民币200元整,图纸费(电子版)每份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方开具收据)
招标中心联系人:施金秀,电话:图纸及技术联系人:步士水,电话: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工程收取人民币60000元作为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交到招标方财务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在确认投标人不能中标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保证金可以现金、转帐支票或者汇票的方式缴纳
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安全保证金:本工程收取中标人人民币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