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排水的安全技术措施我矿已于 2012 年 2 月 17 日通过太原市煤炭工业局节后恢复建设批复,为确保建设期间的建设工期和建设安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井下排水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劳动组织及排水地点劳动组织:每班下井排水必须有一名矿领导带班,安全员一名,瓦检员一名,电工一名,排水工兼把钩工三名,并贯穿于整个排水过程,同进同出
排水地点:行人斜井(原主斜井机尾)井底二、一通三防1、瓦检员负责排水点的通风、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
排水前先检查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水泵
2、井下停电或停风,工作面人员必须全部撤到新鲜风流中,通知调度室,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工作人员必须全部撤到新鲜风流中,恢复通风前,严格按照瓦斯排放制度
3、在排水工作面悬便携式瓦检仪,位置设在风筒的另一侧距顶板 0
2 米,帮 0
3 米处;定期替换校对
4、局部通风机要备齐双风机双电源必须有专人负责,保证正常运转
5、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排水点回风口不得小于 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6、严禁循环风、微风、无风作业,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7、风筒必须做到吊挂平直,逢环必挂,不得有死弯,破口及时粘补,风筒连接采用反边接法,接口严密,距工作面的距离不能超过 5m;任何人不得损坏通风设施,严禁绑扎风筒,杜绝无风、微风作业
8、风筒规格要一致,不准花接,使用规程不一致的风筒时,必须先粗后细,而且中间必须有过渡节
9、排水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一氧化碳检测仪
10、对因瓦斯浓度超限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 1%以下时,方可通电起动
11、随着水位的下降,有害气体忽高忽低,存在不稳定情况,严防突发,必须随时监测有害气体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