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一、综述:美国食品安全体系美国宪法规定了政府的行政、立法、司法三个分支机构的不同职责,它们在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系统中担任着不同角色。国会作为立法机构是通过制定法规以确保食品供给的安全。国会同时也授权行政机构贯彻法规,并且行政机构能在执法的同时完善和健全已有的法规。当行政措施、法规或政策产生分歧时,司法部门会干预,以做出公正的判决。美国联邦法律和总统行政命令建立了立法程序以确保法规制定的透明度以及公众的参与。美国食品安全体系的特征包括了上述三个分支机构权力的分离和透明的、具有科学依据的决策决定,以及公众的参与和监督。美国食品安全体系是基于权威的、灵活的、有科学依据的联邦法律和产业部门生产安全食品的法定责任之上的。联邦、州、地方各级政府在管理食品及食品加工等方面分担着各自相互依赖的食品安全角色。这个系统以下列原则为指导:(1)出售的食品必须是安全和有益健康的;(2)食品安全方面的一般决策制定要有科学的依据;(3)政府具有强制执行的责任;(4)食品生产商、分销商和进口商以及相关人员应遵守有关规定,否则将承担责任;(5)法规的执行过程对公众而言必须是透明的、可接触的。基于以上原因,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在民众中具有很高的信任度。预防措施和具有科学根据的风险分析一直是美国食品安全政策和决策制定的惯例和重要传统。美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基于风险分析之上的,并将预防措施与之融合。各机构的资深科学家和公众健康专家们为了食品的安全而相互协作。政府以外的科学家们被定期咨询以提供与技术科学方法、工艺过程和管理分析方面的补充建议。美国管理人员需要的更重要、更先进的科学技术通常在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中共享,这些组织主要有食物法典委员会(CAC)、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国际动物流行病机构(0IE)。美国能够按照惯例并且有效地解决技术进步、面临的问题和食品的安全事故。关于食品病毒的早期警报系统正在不断的加强。立法机关准许政府修订有关法规和指令,以便与技术知识进步和保护消费者的需要相一致。美国的食品部门对总统负责,对国会的监督权威负责,对法庭复查法规及执行活动负责,以及对公众负责,通过与立法机构交流、评论拟订的法规,以及对食品安全有关重要议题发表公开言论等途径,他们有权参与法规和政策的改进。二、美国食品安全体系美国的食品安全系统是基于权威的、灵活的、有科学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