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一般按支付年底工资的在岗职工统计,包括各类聘任人员及返聘本单位半年以上人员,不包括临时工、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和返聘本单位不足半年人员
2.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技师、影像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和见习医(药、护、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
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如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等)
3.医生: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医士
4.医师: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5.执业医师:指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
6.执业助理医师:指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及其“级别”为“执业助理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四类
7.管理人员: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人员
包括从事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与教学等业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党政、人事、财务、信息、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8.工勤技能人员: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人员
分为技术工和普通工,技术工包括护理员(工)、药剂员(工)、检验员、收费员、挂号员等
但不包括实验员、技术员、经济员、会计员、统计员和研究实习员等,这部分人员分别计入其他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
9.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数/人口数X1000
10.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数+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