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为组织好毕业(学位)论文写作工作,规范毕业(学位)论文的写作程序和要求,保证论文质量,根据北京语言大学校教字(2005)第9号《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教学环节的管理细则》,结合我院学生及学习特点,特制定以下毕业(学位)论文写作管理办法
一.毕业(学位)论文的基本规定1
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写作是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以及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从事实际工作能力的综合考核,毕业论文综合地反映了学生是否达到本科毕业要求的水平
毕业论文写作在教学计划中作为独立的一门课程设置,占8学分
毕业论文成绩在及格以上(含及格)方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论文凡欲申请学位的本科层次学生,必须参加学位论文的写作
已参加学位论文写作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不再撰写毕业论文
学位论文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70分及以上的学位论文必须参加答辩
二.毕业(学位)论文写作资格本科层次的学生应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在学习期限内已开通全部课程学习,并取得一定的课程学分方能申请毕业(学位)论文写作
对取得学分数的要求如下:1
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已取得学分数不得少于50学分;2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已取得学分数不得少于130学分
三.毕业(学位)论文写作时间安排毕业(学位)论文写作开始时间安排在入学后的第四学期末
每批次论文写作周期(从选题到论文成绩发布)为150天
每个论文批次的具体写作时间,根据学院教务办公室公布的《毕业论文写作安排》严格执行
四.毕业(学位)论文撰写要求与格式标准各专业的毕业(学位)论文写作要求不同,参加毕业(学位)论文写作的学生需严格按照学院发布的所在专业《毕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和格式标准进行撰写
学院在《毕业(学位)论文写作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