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项目资金成本管理暂行办法 (资金成本) 为了加强公司自营项目的资金成本管理,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旨在明确自营项目资金成本管控流程,规范公司及项目部的职责权限和管理行为;是落实“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配套办法
一、 成本管理 1 、 项目部在进场后一个月内编制施工预算测算目标成本上交造价部
2 、工程中标后,造价部在一个月内依据业主正式下达的施工图纸和投标预算的价格及费率水准编制施工图预算
待项目部上交施工预算和目标成本后,造价部对比、审核、调整提出工程目标成本测算书并上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目标成本在项目责任书签定前完成编制,并会同经营核算部落实对项目经理部进行交底
若项目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施工预算,视为自动放弃成本调整权利,造价部直接制定工程目标成本测算书
3 、目标成本是公司控制工程项目成本的主要依据;是项目经理部制定成本计划进行成本控制的依据;也是项目月度、季度、年度及阶段性目标成本的编制依据
4、通常情况下目标成本责任书一旦签字确认不予调整
5 、物资采购流程 主要大宗材料、设备执行公司采购,零星及辅助材料授权项目采购;采购权限管理在项目管理责任书中明确,大宗分批供应材料、零星及辅助材料实施施工预算总量控制并按成本控制计划执行
项目部应根据进度计划,编制主要、大宗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报公司
供应商实行项目推荐公司决定,项目部提前填报合同拟定情况表推荐,在综合比较的前提下由公司决定采购合同
其余零星、辅助材料由项目部根据成本控制计划可自行实施采购
(采购洽谈,签署采购合同,组织材料进场和现场验收各项工作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 6 、项目部可自行构建劳务作业队上报工程管理部,随时了解、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定期检查履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工程管理部汇报
工程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劳务作业队能力,由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