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
20 B05 备案号: 622-2008 广东省惠州市农业 地 方 标 准 DB 441300/T 29—2008 无公害花生生产技术规程 2008-12-26 发布 2009-03-26 实施 广东省惠州市质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4413 DB 441300/T 29—2008 前 言 花生是惠州市主要经济作物之一
惠州市全年种植面积 2
8万公顷,其中博罗县花生种植面积一直保持在 0
9万~1万公顷,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充裕的生活食油需要
近年来,各级政府大力推广农作物无公害生产,打造强势主导产业,促进农业增产增收
为配合政府实施无公害食品安全生产的战略,满足广大消费者对优质、安全、无污染食品的需求,特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在总结惠州市花生生产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花生栽培技术和无公害生产做了明确规定
本规程中的附录 A是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由惠州市农业局提出
本规程博罗县农业局起草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黄仁兴、黎志和、陈雄辉、温旭钦、骆小亮、吴远清 本规程首次发布日期:2008年 12月 26日
本规程实施日期:2009年 3月 26日
DB 441300/T 29—2008 无公害花生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无公害花生生产的产地环境、品种选择、生产管理措施、适时收获、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
本规程适用于惠州市无公害花生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所有部分) NY/T 855 花生产地环境条件